青姨再次单刀直入问道:“那你喜不喜欢人家?”
李桃歌面如红布,不敢作答。
一想到那双月牙儿眸子,假话都说不出口。
青姨懂了,摇头道:“男人应日月作杯,山川盛酒,怎么唯唯诺诺,连喜欢都不敢承认。”
李桃歌对于江南的心思,又怎会不知晓,可他只是身份最为低贱的配隶军,相府的弃子,一个养马小卒,有无数仇家想要追杀的可怜人,谈不起风花雪月。
百里家开的是铁匠铺,每月至少能赚十两银子,这在一穷二白的百姓里面,算是大户人家。江南又是远近闻名的小美人,有的是青年才俊钟情,以后的日子明媚灿烂,何必耽误了人家前程。
他不是不喜欢,是不敢喜欢。
小卒有小卒的自知之明。
见到李桃歌面露难色,青姨撩袍起身,赤足行走在冰冷的石块,雪白肌肤夺目耀眼,跟积雪融为一体,“眼圈乌青青,如何跟意中人见面,我这里有活血化瘀的上好药材,走,跟我进屋。”
非礼勿视的道理,李桃歌还是懂的。
男女之间那些小节,李桃歌在书里看到过,将视线挪到别处,担忧道:“青姨,你又不穿鞋。刚下了雪,寒气太盛,从脚底钻入五脏六腑,这样会冻坏的。”
青姨步伐摇曳生姿,如瀑长发随之一荡一荡,边走边笑道:“不是跟你说过了吗?我乃纯阳之体,一年四季掌心脚心烫如火炉,恨不得一天到晚泡在冰水里,要不然跑到镇魂关休养?不就是图你们这凉快么。如今还不够冷,等到河面全部结冰,在上面蹦蹦跳跳,我才觉得舒坦。”
李桃歌曾在书里看过奇人异事,可这从不畏冷的极阳之体,倒是初次听闻,反正从见面起,青姨就是单衣青袍,赤足光脚,没穿过一件棉衣,没穿过一双棉靴,倒是挺离奇的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