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倒是书,只不过是风流艳书,老孟战场上有幸捡到过一本,珍藏多年。
老孟觉得那帮写书人坏到根了,人间的旖旎香艳写完了,开始把神仙鬼怪都融进书中,弄的爷们钻心的痒。那本书不仅写的入骨三分,插画也惟妙惟肖,老孟字认的不多,可画谁都会看,观摩久了,书页都翻烂了,自然对于书中的妙语如数家珍。要是真喜欢读书,也不至于扛着脑袋卖命这么久,才混到伍长的惨淡境地。
咳咳。
这……
老孟急忙用干咳来掩饰尴尬,随口说道:“我是听说书先生讲的。”
编瞎话,主要是害怕这小子开口要书,李桃歌喜欢看书,任何书都爱不释手。多年的老伙计,要是被这小子拿走了,岂不是等于是要了老孟的命?
李桃歌信以为真,说道:“我倒是看过一本关于狐仙的书,书中写到,狐五十岁,可化为妇人,百岁可变美女,千岁即于天通,称为天狐,善鬼魅,使人迷惑心智。即便能幻化为美女,也是百岁高龄的老妪,再加上一身狐骚,娶回家当媳妇,怕是不妥吧?”
老孟硬气道:“咱们刀口上舔血的爷们,死都不怕,还怕区区狐妖?!百岁老妪怎么了?一身狐骚怎么了?你太小瞧那帮狼崽子了!天天在营里舞刀弄枪,憋的脑袋都快炸了,只要是母的,你看他们敢不敢上!”
一番豪言壮语说的慷慨激昂,颇有统领千军万马的将军气魄。
李桃歌似笑非笑,桃花眼弯成了月牙儿状。
伺候完十几匹马,李桃歌算是忙完了公事,踱步在营中,耳边杀声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