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套装穿上后属性有些许提升。
跟前世只送了一条皮裙的战士协会比,牧师协会果真财大气粗。
新手套装的外观就是牧师协会最常见的制式法袍,纯白色的长袖法袍,垂至脚踝处,边缘绣有暗金色法纹,面料柔顺垂感十足,穿在身上显得飘飘欲仙。
除了她身后的双肩布袋子有些不和谐外,一切完美。
布袋子是游戏内玩家们的背包,没有负重,根据体积大小算,装东西的设定有点像是储物空间,或是修仙文中的储物袋,所有东西都储存在这里面。
背包可以更换样式,只不过价格都很高昂,萨拉得大陆上的商店里售价10金币一个,前期基本没有玩家能换。
刨去这些小细节,这才是她想要的玩游戏感觉
明华自恋地照了会儿水中的倒影,想她这么漂亮的一张脸蛋,当初怎么就会便宜了颜子渊呢。
说来从她微信上正式提出分手到现在,颜子渊没有任何反应。
应该是默认分手了吧。
换做是她,两年来一直被一个不喜欢的人不分时间地点的献殷勤,早就厌烦了。
就这点上来看,颜子渊还算是个好人,至少作为男友,他除了冷淡了点,身边因为长相招惹的桃花多了点外,也没什么太大缺点。
斧头用不上了,还给颜子渊吧能把她的树枝换回来更好。
明华打开好友栏,颜子渊的角色“月歌”是灰色的不在线状态。
她给对方发送了一封邮件,附上斧头。
一天任务结束,成为牧师的明华走出牧师大厅,萨拉得大陆已经迎来了夜晚,生铁般冷白的圆月当空挂起。
“恭喜啊,终于走上了自己想走的道路。”
突如其来的声响让明华停下脚步,她看向声源处,是她今天进牧师协会听到的歌声。
一个老乞丐,蓬头垢面,躺在草丛之中。
树下的他手里举着酒壶,往嘴里灌酒,酒只喝下一半,另一半顺着他的下颚流淌在地上,压住了蒸腾的尘土。
“谢谢。”明华颔首,她拿出一枚铜币扔给对方。
铜币于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稳稳落在老乞丐的怀中,对方拿起铜币一看,眉开眼笑。
明华远去。
她现在12级,导师等她去游戏论坛做一下相关的功课再找,现在先去奎尔斯之森刷一会儿野怪吧。
试一试牧师究竟有多好玩
金发女人目光呆滞,落魄模样令路过的玩家不忍道“妹子,牧师单打怪真打不过,你要不还是找人组个队一起升级。”
曾经被明华血虐的花精灵,这一次血虐了明华。
明华仰天长叹,苍天饶过谁啊
牧师有两个攻击技能,普攻魔法伤害和杖击物理伤害。
于明华而言,杖击就是个摆设技能,她的力量和攻速太低,导致杖击根本打不出伤害。
她智力高,普攻的伤害值虽然可观,但是需要15秒的蓄力时间,她蓄力法术时总是被花精灵打断。
牧师和法师的法术蓄力一旦被打断,就需要重新蓄力,没有学会技能移动施法之前,这两个职业蓄力时不能移动,导致只要进行蓄力就是个固定的傻乎乎的活靶子。
她打不死花精灵,花精灵也打不死她。
双方互相折磨十几分钟,明华败下阵来,她法杖撑地,满身狼狈。
花精灵嘻嘻笑着,躲回它们栖息的花朵之中。
提醒明华的这位玩家倒不是不想组明华,他们小队的固定牧师并未上线,正好缺个牧师。只是他自个儿女朋友正笑眯眯地拧着他腰间的软肉,他也不敢开口让明华进他的队伍。
明华谢过对方的提醒,依旧没有找人组队。
前世习惯做独行侠,这辈子下意识单刷怪物,总以为自己还是个能拉怪打怪的战士。
她不习惯打野怪的时候与人组队,这让她很不自在,这与副本时和人组队的感觉完全不同。
对付不了花精灵,她还能打别的怪。
明华离开花海,前往奎尔斯之森更靠里的位置,粉红毛毛猪的刷新点。
她找到一只落单的粉红毛毛猪幼崽,14级。
成年的粉红毛毛猪高两米,长三米,其幼崽的个头也有小一米。
明华蓄力,一个光团打在毛毛猪的臀部,轰掉它血条的七分之一。
毛毛猪浑身粉色的长毛瞬间炸开,它一下锁定攻击它的人类,前蹄刨了两下地,像一颗被发射出的炮弹。
明华在打到毛毛猪后立马转身跑开,爬上她早就看好的大树,她爬树的动作熟练又迅速。
爬到一半,明华抱着树干扭头又砸出一个光团,砸中毛毛猪的眼睛,稳定毛毛猪幼崽对她的仇恨值。
作者有话要说 欧文,什么叫路易斯像是个傻的
自信点,他就是个傻的。
明天也还是只有一更,早上六点,后天再恢复双更
本文有男主有言情线,我可是一个励志做甜文写手的丁丁。,,大家记得收藏网址或牢记网址,网址,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请加qq群647377658群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