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以前, 施文筝的提议,林禹寻想也不想就会拒绝, 他不想离开程豪。
但现在,意识到自己对程豪的感情之后, 他却不再凭借本能行事了。
他仔细思考了自己和程豪的关系。
要让他不爱程豪, 是不可能的,事实上, 在发现了自己的心思之后,他愈发地爱程豪了。
程豪就像是一束光, 照亮了他的人生,而他愿意做一只飞蛾来追逐。
这些日子,和程豪在一起的每一分钟,他都是快乐的。
但他不想伤害程豪,也不想诱惑程豪。
在这个世界上,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总归是不对的。
他可以喜欢程豪,但绝不会把程豪拖下水。
然而他又做不到看着程豪去交女朋友。
偏偏, 程豪已经到了交女朋友的年纪了。
在这个社区,十六岁还没有交过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的人,简直就是异类!事实上,很多人在十六岁以前, 就已经怀孕, 或者让别人怀孕了。
程豪迟早会有女朋友。
他甚至还会有家庭, 有孩子。
到时候, 他和丹尼,还会是程豪最重要的人吗?
程豪还会像现在这样,和他们住在一起吗?
他可以继续和程豪待在一起,不去考虑自己的人生,但那样的话,在将来,等程豪有了家庭,他不得不搬出去的时候,一定会痛苦而又绝望,而且他帮不了程豪,又要以什么身份待在程豪身边?
他现在,还可以走另外一条路。
他立刻暂时离开程豪,建立一份自己的事业,他要赚很多钱,然后他可以成为程豪最信赖的朋友,永远都给程豪助力,最好可以让程豪离不开自己。
哪怕程豪有了家庭,也离不开自己,他永远是程豪最好的朋友、搭档、合伙人。
林禹寻想到了自己看过的拳击杂志。
那是某个拳击组织的杂志,里面提到了这个拳击组织的拥有人的一些事情……他如果能成为这样的人物,以后程豪不管是在打拳,还是成为了经纪人,亦或者拳击训练师……他都可以和程豪在一起。
当然,这一切最要紧的,是他有野心。
他想要变得强大。
他很清楚,只要把这封信给程豪看,程豪一定会同意让他去施文筝那里,程豪希望他能有所成就。
林禹寻盯着那封信看了一会儿,把它放在了桌上。
然后,他就进了厨房,开始做午饭。
林禹寻拿出了两个鸡骨架。
这里的商店,会把鸡腿、鸡翅膀、鸡胸从鸡身上挖下来,分开售卖,剩下的鸡骨架一般就用来作饲料的了,不过在贫民社区这样的地方,也会有鸡骨架卖。
这是非常便宜的。
程豪回来的时候,林禹寻都会做大块的肉,程豪需要吃那个,但程豪不在的时候,他做的食物都会比较便宜。
比如鸡骨架剁成小块加土豆煮一煮,再弄点青菜,就是一顿营养丰富还便宜的午餐了。
等做完饭,林禹寻也做好了决定,他坐在餐桌前,开始给施文筝写信。
他表示,等过了圣诞节,他会去施文筝所在的城市找他。
而现在,刚刚进入十二月。
整个十二月,纽约州的平均气温,都是在零度以下的。
家家户户都用上了暖气,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租得起房子的……一些住在废弃房子里的人,只能依靠点火取暖。
林禹寻曾经过过那样的生活,那时候,他的手脚总是冻得没有知觉……后来,他就找来一口锅,点火的时候一直烧热水,时不时地喝一点热水……他总算撑过来了。
今年的冬天,是他出生以后,过过的最舒服的一个冬天,他住在有暖气的房子里,可以安静地看书,还有鸡肉炖土豆可以吃。
林禹寻和丹尼吃鸡肉炖土豆的时候,外面下起雪来。
雪下得很大,没一会儿,就给整个社区盖上了一层白色的被子。
林禹寻曾经看到过赞美白雪的诗歌,但他知道,这一层白雪下面,是血淋淋的。
每年冬天,都会有人被冻死。
他们有付不起房租的穷人,有被父母抛弃的孩子,有失去了劳动能力的老人,还有喝多了或者吃了毒品,太嗨倒在路边的人。
程豪说的对,如果可以,他们要想尽办法离开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