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多吃些水果。”
十娘子伸手将盛着四只李子的碟子推到凌妙妙眼前, 冲她眯眼一笑,声音清甜, 显得格外温柔。
李子大而饱满,乌漆漆的果皮上挂着白霜。四方桌上摆满精致的碟盏,有黑葡萄、水蜜桃、鲜红柿子, 都是最新鲜的, 甚至找不到一处疤痕。
天青色茶具釉色极亮,杯子上画着竹叶,茶水澄清, 茶叶舒展饱满,飘着浓厚的香气。一切比起太仓郡守府,有过之而无不及。
来的路上,主角团一路走一路暗自惊叹。李准一家搬来了泾阳坡荒村, 大加整改,使之丝毫不见之前的衰败,一座座小小宅邸藏身青山绿水中,
少有外人来,有十成十的隐居意趣。
李准的宅子用的是江南的黛瓦白墙, 背后有郁郁葱葱的林木映衬,厚重优雅。拾级而上, 推开门,惊了天井中栖息的长尾雀儿,“叽叽”地飞上了天,
馥郁的花香扑面而来,蔷薇木槿海棠,粉色和红色花团锦簇,蜂蝶流连。正在浇花的小童子见了人,飞快地放下壶,忸怩地跑进了内室,花圃中的潮气折射出七彩光晕。
阳光穿过矮墙,透过斑驳高大的树木,落在天井中的青石砖上,明亮的一块块光斑。
鸟语花香,仆妇成群。日子过成这样,才真的是生机盎然。
坐在正厅,十娘子和几个小丫鬟一起忙来忙去,帮柳拂衣添水,给慕瑶递方巾,转个身,还来得及给凌妙妙手上塞一只黄澄澄的鸭梨,迟缓地眨眨那对小眼睛:“甜的,尝尝。”
她的手指修长白皙,十分漂亮,除了有些滑稽的脸,浑身上下,举手投足,哪里都像个温柔能干的主家太太。
“谢谢。”凌妙妙笑着接过来,转头兴冲冲给慕声展示手上的梨,“哎,你……”
刚说了一个字,梨就一下子到了他手上。
慕声垂眸,漫不经心地在怀里摸出一只小匕首,单手脱了鞘,咔嚓咔嚓几下削掉了果肉,回到凌妙妙手上的是只生动形象的兔子,“给。”
凌妙妙沉默地盯着兔子梨,满脸问号:“我问你要不要吃,你给它削成这样干嘛?”
“……”
默契培养成这样,真是没谁了。
身旁发出一阵低低的笑声,妙妙回头看,慕瑶、柳拂衣和十娘子都看着他们笑,好像两个小孩在泥地里打架,极大地取悦了围观的大人。
慕声黑润润的眼眸望她一眼,又盯着梨,紧抿嘴唇,好像又生气了。
“你真厉害,梨也能雕。”凌妙妙睨着他的脸色,笑着圆场,咔嚓几下咬了梨,吃得汁水迸溅,禁不住惊叹,“好甜!”
她习惯性舔舔嘴唇,唇瓣粉嫩莹润,慕声看了半晌,扭过头去看窗外。
十娘子笑得开怀,递了条手帕过去,像是温柔亲切的邻家姐姐,看她的眼神充满了慈爱:“还有柿子,我们自家下人种的,也很甜。”
李准坐在上座,捧着脸,像个孩童似的,饶有兴趣地看着十娘子圆圆的脸盘,和她笑着的神态,甚至忽略了客人。
柳拂衣和慕瑶在那眼神里看出了浓浓的爱意,不禁诧异地对望一眼。
是的,李准对妻子的爱,满溢到了外人能够一眼看出的程度。他走到哪里,就要将十娘子带到哪里,两人不是十指相扣,就是并肩而行,跨了不知几百次的门槛,他都要托住妻子的手臂,嘱咐一句,“慢点,小心。”
他看她的眼神,始终像是热恋中的少年,带着好奇和无尽眷恋。
李准是有为商贾,家财万贯,又生得风流倜傥,可他一个外室填房也没有,专宠十娘子一人。这十娘子并非什么天资绝色,甚至长相颇为古怪,随便一个丫鬟仆妇,都比她顺眼……
慕瑶和柳拂衣对视的这一眼,就蕴含了无限的疑惑和猜测。
“不知李兄是什么时候搬到泾阳坡的?”柳拂衣饮茶,打断了李准专注的凝视。
“哦,柳兄不必客气。”李准回过神来,微微笑道,“四年前小女病重,李某几欲变卖家产为她诊疗,幸而遇见十娘子。”
兜兜转转又绕回十娘子,李准的眸光明亮得像天上星,自豪又温柔地看了她一眼,“她不仅妙手回春,治好了小女的病,还提议我们举家搬来这里,便于小女疗养。我们次年春天便搬过来了。”
主角团一时沉默。
慕瑶的面色复杂:“看不出来,尊夫人还是位医者?”
泾阳坡山清水秀固然是好,可是这里曾经爆发过瘟疫,死了数以千计的人,村落早被废弃,外面的村民总是听到里面风声如鬼语,阴气森森,连打柴人经过都要习惯性绕道。
哪个正经大夫会建议病人搬到这还天然坟场休养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