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巴既然留下来了,就不可能不帮忙,狐兽的猎取关键在于合作,忙碌了一个上午,太阳已经高高挂在头顶上,大家默契的停了下来。为了不碰坏毛皮,这次他们猎杀动物的时候有很注意,没有搞得血肉模糊,也就不怕有血腥味招来什么。
几个人都坐在石头上休息,罕巴从腰包中掏出肉脯,为了方便他进食,这些肉脯都是两指节宽,手掌长的条状。也是为了安全的考虑,这些肉脯的味道不重,拿出来也没什么香味,要靠得非常近才能闻肉脯的味道。
对肉非常敏感的巫族人一闻知道这东西是肉做的。
南方部落的巫族人出来打猎从不带东西,他们也不会将猎物在野外烹饪了吃掉,因为火烤肉的味道搞不好会引来什么东西,如果饿得狠了,那就只能把刚猎到的猎物直接扒皮吃肉喝血,除非饿得不行,否则很少有人这样做。学会使用火之后,巫族人已经不觉得生食好吃了。
在野外吃肉喝血仅仅只是为了满足身体的需要而已,捕猎的消耗实在是太大了,当巫族发挥身体极限的力量时,更是消耗巨大。
这时候大家没有饿到要生吃肉直接喝血的地步,但早上吃的东西现在基本都要消化完了,眼见罕巴拿着肉脯,两口一根的吃,一会就吃了小半包了。
这肉脯是红色的,混合了羊兽的肉和呼噜兽的肉,肉糜中放入了多种调料。许多福虽说做菜的水平一般,但有一条金舌头,对味道很敏感,她调出来的味肯定是不错了,考虑到巫族人的舌头接受不了重口味,她在能压制住腥、骚味的情况下,减少了各种调料用量的比例,吃起来不咸口,成品绝对是巫族能接受又觉得奇妙没吃过的味道,咬着不硬,还越吃越香。
融都忍不住盯着弟弟的腰包看,这个腰包是许多福拆了自己的背包给他缝制的,毫无美感可言,只是要它能尽量的多装东西,还不给罕巴带来不便。有了这个腰包,罕巴连睡觉都不取下来的。
罕巴从腰包里面拿出来的第一样东西是肉脯,是食物,可里面还是鼓鼓的,不知道有什么东西,且这种腰包是巫族人看都没有看到过的,他们随身带的尖锐石头都是串起来挂在腰上的,绑了尖刺的棍子都是拿在手里的,别的武器一般都绑在身后的,根本没有“包”这种概念。
……他们也没有带熟食来裹腹的概念。
肉脯好不好吃呢
哼,肯定不好吃!
融:“好吃吗”
罕巴咽下嘴里的肉脯:“我从来没吃过用这种方法做的肉,很特别,感觉一开始吃就停不下来。”
这就是零食的魅力。
融:“呵呵!”
我才不信!
罕巴也不能拿肉脯给亲哥吃,这么多人看着呢!一点肉不算什么,亲哥也不能白吃他的,可是他若是将肉脯给了亲哥,这就是未来的部落首领私下里和部落的驱逐者有来往了,那可不成。只有融和猛在就无所谓了,不过他亲哥是啥人也不可能馋一口吃的呀!
罕巴想通了,低下头继续吃。
融:“……”
猛:“看,土鼠!”
只见罕巴脚边的泥土松动,钻出来一只小小的老鼠,浑身灰扑扑的,它盯着罕巴手里的肉脯“叽叽”的叫,两只前爪一下一下的向前刨动,仿佛是在作揖请求一般。
土鼠有一个特性,就是长了一张贪食的嘴,鼻子贼灵,哪里有好吃的往哪里钻。且一定得很好吃,味道稍微逊色一点它都不爱,能勾引它出现的,一定是得是真正的美味。
土鼠个头小,还爱到处讨食,崦嵫大陆上的生灵却都愿意与它交好,就是因为它的别名“报恩鼠”。
吃了你的东西,土鼠一定会回报你,你东西越好吃越美味,得到的就越多,曾有过土鼠救了人性命的事情,它们知道的事情很多,陆地上的事逃不过它们的眼睛。
罕巴也懵了,他是第一次被土鼠讨要东西,回过神来从腰包里面拿出一整条干净的肉脯递给它,土鼠一看欢喜得不了,拖着肉脯哧溜钻进洞里了。
这一下,巫族几人都盯住了罕巴的腰包。
罕巴:捂紧我的小腰包.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