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夫人闻言扭过了头,扫了一眼十三娘手上的书,心了对她看到哪儿了,就有了数。
兰夫人眯着眼像是在思索怎么说,过了片刻才缓缓张了嘴。
“她啊,像是一把火,一把熊熊燃烧的火,靠近她既能感觉到温暖又可能因为距离太近了被她灼伤。她的性子跳脱,又因为满腹的诗书有些自傲,一般人她也瞧不上。”
兰夫人说着就想起了那个总爱穿着红装的女孩,嚷嚷着要学骑马,又要学舞鞭子,吃了多少苦,才总算是学的有模有样。从此她外出必骑马,鞭子不离手,好像要把一辈子的威风都耍出来才算活够本儿!王朝露就是这样一个炙热浓烈的女孩吧。
想到这,兰夫人笑着摇了摇头,接着说:“她总瞧不上这世上的女子,说她们委曲求全。还要教女孩们当自强,天天把我命由我挂在嘴边。我们都不搭理她这话茬,当年也就明儿的小姑子王信芳信她这个。”
随嘴秃噜出去这个名字叫兰夫人身上僵了一下,讲故事的好兴致也败坏了。
十三娘等着兰夫人继续说,没想到她却闭嘴不言陷入了沉默。就在十三娘将要以为兰夫人睡着了的时候,她才说了一句:“你自己看吧,后面还有很多,还有一些她没写的,你可以再来问我。”
十三娘看出来兰夫人明显对于脱口而出的这个名字很厌恶,便不再打扰她了,轻轻说了声:“好。”就不再多言。
一直在旁边听她俩说话的兰妮递上了一张纸,十三娘接了过去,才发现上面写的是——王信芳,王飞羽的小姑姑,那个疯子。
十三娘恍然大悟,原来是她!起初陆明儿带着女儿来求助的时候,兰夫人就对这位王信芳恨之入骨了,可是究竟为了什么,她还不知道,难道就在这日记里?
十三娘接着看了起来。
“这个世界上的女子,多苦,思不敢思,想不敢想,连求一独立灵魂都觉是天方夜谭,比之前的我还要不如。我既然已经错活一回,来此便要痛痛快快地活一场。”
王朝露仿佛找到了新生一样的快活,她学了许多不曾学的事情譬如骑马、使鞭,还女扮男装去参加学子们的聚会。而兰夫人对她的态度总是很包容,可以让她肆无忌惮的以兰家表小姐的身份堂堂正正地出现在了世人面前。
“阿宁和我说了,要想长留于此,只要将那盆讯兰花的花骨朵剪下,泡水服下去,我就会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大庆人了。可是我还没想好,我得再想想……”
原来,讯兰花还有这个功效,剪下花朵泡水?吓得十三娘很想抱紧她的小花花。
她拉了拉对面兰妮的袖子:“妮子妮子,咱的讯兰花还坚定着呢吧?不会突然就,花就掉了什么的吧?”
兰妮冲她翻了个白眼:“好着呢,壮实得很,你不用担心,我昨晚刚看过。现在它就在后车里好好的跟着咱们呢。”
十三娘提着的一口气这才松了出去,她扬了扬手里的讯兰集:“原来讯兰花有这么多功能,我都不知道呢。”
“那可不,咱们的宝贝花功能多了!你先看,回头我给你细说。”
十三娘点了点头,又继续看了起来。
可以看出,王朝露来了大庆朝的确是比在香港的时候开心的多,她用了整整一篇来记录她去了哪个书会,又以男子身份参加几场学子间的讨论会,甚至还仔细地分析了男扮女装去参加科举的可能性,后来被兰宁无情的拒绝了。
这段时间的王朝露像是一只快乐的小鸟尽情的遨游于大庆的天地之间。她收获了兰宁和陆明儿两个闺蜜,还有一个比她小七岁的小跟班王信芳。
本身王朝露就处于半封建社会的香港,自小学习的也是之乎者也的古典文章,同时骨子里也带着一些新女性的叛逆和新潮,这使得她与大庆朝本身就有着很深厚的文化羁绊,她比十三娘更能适应这里。而且王朝露身上那种自信和自负无形中也为她增加了一层莫名的新引力。
世界万物都是在曲线中曲折进行的,王朝露也不能逃离这个规律,她的转折在于一场中举学子的书会。
当十三娘刚翻到这一篇时,马车停了下来,朱一宇过来敲了敲车窗:“夫人,咱们要停车造饭了,你们先下来走动走动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这样穿插着写王朝露的故事
不知道大家看着习惯不
因为十二娘对于潇岚是有一定影响的
所以还是要写她的故事
还有,这个号一直申签失败,大家给我出出注意,以后要是再发新文,我要不要换个号呢?
这篇文会一点一点写到完结,不会虎头蛇尾,大家放心
欢迎大家多和我交流交流呀
因为还没有签约也不能发红包,大家多包涵